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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市纪委监委机关党建工作要点》《2021年市纪委监委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

稿件来源:吴忠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4-07 00:00:00

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2021年市纪委监委机关党建工作要点》《2021年市纪委监委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已经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吴忠市纪委

  2021年4月7日

2021年市纪委监委机关党建工作要点

  2021年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基层组织的组织力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拓展模范机关创建,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为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发挥党建引领保障作用,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加强重点任务完成

  1、积极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以喜迎党的百年华诞为契机,以“传承红色基因,激励奋斗精神”为主题开展“十一个一”系列活动(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先进典型讲一次专题党课,开展一次红色现场体验教育,观看一部红色党史影片,开展一次党史党课比赛,组织一次“学党史、感党恩、跟党走”演讲比赛,参观一次党史展,组织一次红歌联唱,开展一次走访慰问,开展一次理论学习征文,开展一次“学党史悟思想”知识竞赛,开展一次应知应会测试),做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等工作,抓实市直机关工委安排的各项活动。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抓实各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深化拓展“信仰与忠诚”党性教育活动,开展党员“大学习”,举办知识竞赛。组织开展重温党章党史、重温入党誓词、重温入党志愿书、重温红色家书等活动,及“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我和群众心连心,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实践活动。

  2、巩固推进模范机关创建。按照《吴忠市纪委监委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实施方案》和模范机关评定细则,持续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模范室”创建活动,年底达到内设室总数的70%以上,推动全员创建,营造“模范机关”浓厚氛围。同时,各党支部积极总结模范机关创建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形成信息简报及时上报机关党委。

  3、扎实开展机关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年行动。开展基层党建全面提升活动,全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深入实施“三强九严”工程,持续深化星级基层党组织创建,抓两头带中间,推动3星级以上基层党组织达到75%以上。按照《市直机关党支部建设规范(试行)》要求,持续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细化组织设置、优化班子建设、深化运行机制、量化组织生活、强化基础保障,充分发挥党建示范引领作用。各党支部于4月底前完成“一支部一品牌”申报工作,机关党委及时进行督导,年底前完成品牌创建。

  4、认真开展“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严格按照《吴忠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抓好党员干部能力提升,落实“双测双促”机制,建立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题库,开展政治素质应知应会测试,突出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党的理论、党史和业务知识测试。深化全员培训,培育一批监督检查能手、审查调查能手、文字写作能手、信息技术能手、宣传报道能手,实现机关党员干部政治能力和专业能力“双提升”。抓好年轻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教育,激发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活力,做好向市直机关工委推荐“青年学习标兵”等工作。

  二、加强重要制度落实

  5、健全建强组织体系。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优化组织设置,指导各党支部做好支部班子增补工作,规范临时党支部设立和撤销,理顺隶属关系,构建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

  6、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认真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谈心谈话等制度,机关党委定期进行督导抽查,对落实不力的党支部予以通报。从严执行《严格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实施办法(试行)》,落实党支部每半年通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向党员大会报告自身建设情况的规定,确保组织生活经常、严肃、高标准开展。

  7、加强党员队伍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范党员“积分制”管理,深化党员队伍分类管理,强化中青年党员能力素质教育培训,落实离退休党员“一对一”联系机制和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用好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智慧党建”信息化平台,加强党费收缴、组织关系转接等台账管理。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

  8、持续推动作风转变。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排查机关党建存在的形式主义问题。组织开展“慵懒散浮拖”专项整治,坚决纠治脱离基层、漠视群众等“机关病”。落实《市直机关单位党组织、党员社区“双报到双服务”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等制度,推动党员筑牢宗旨意识、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服务群众。

  9、强化从严治党纪律保障。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实事求是运用好“四种形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机关纪委作用,依托“廉洁从政警示日”和“廉政警示周”活动,抓实《吴忠市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强化党员干部的经常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及新入职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和廉政教育,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自觉对照党章党规检视自己的言行,自觉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廉洁自律准则。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责任担当。

  10、加强文明单位创建。对标《自治区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和测评体系,积极开展自治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成立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方案和《市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人员文明手册》。发动党员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常态化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志愿服务,引导党员干部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倡导绿色生活上走在前、作表率。

  11、提升群团建设水平。坚持党建带工建,支持机关工会和妇委会按照章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纽带作用,丰富活动形式和活动载体,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关爱,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加强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

  12、压实党建主体责任。严明常委会抓党建主体责任,机关党委谋划推进责任,党支部具体落实责任,切实完善机关党建工作组织领导体系。严格落实《市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职责考核办法(试行)》,建立机关党委书记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四个清单”,抓实述职评议考核,对落实责任不实、推进工作不力的党组织及相关责任人,严肃通报问责。

  13、锻造过硬干部队伍。坚持以“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建工作的内行人、干部职工的贴心人”为目标,强化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各支部要选拔培养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从事党务工作。组织委机关党员干部赴江西干部学院进行党性教育培训,适时组织机关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到兄弟单位学习党建工作经验做法。

  14、强化常态督导指导。坚持考在平常,督在日常,落实“互观互检”和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双查一评”,“双查”即季度督查,每季度开展督查指导,下发“一对一”督查反馈清单;随机抽查,适时对阶段性、专项工作开展随机抽查;“一评”即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全面压实党建工作职责,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全面提档升级。督促落实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党支部制度,建立党建工作量化考评等制度,推动党建工作制度优势转化为机关治理效能。

  15、加强自身建设。聚焦市直机关工委督查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强化政策理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提高机关党委统筹谋划、督促指导能力。结合机关“能力素质提升年”和“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全面提升党员干部政治能力和业务能力。

2021年市纪委监委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安排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直机关工委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有关要求,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现就2021年市纪委监委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紧扣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这条主线,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对党忠诚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建设忠于党、忠于人民的高素质纪检监察队伍,为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思想基础。

  二、主要内容

  (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始终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教育培训,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理论精神,学好用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三卷等著作,持续开展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宗教观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和相关文件精神,推动党员干部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党员“大学习”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在建党100周年庆祝大会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重点学习《论中国共产党党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等指定篇目,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的100年》《中国共产党简史》等重要参考资料,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吴忠市纪委监委机关党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任务清单>的通知》(吴纪机党发〔2021〕5号)要求,确保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三)扎实开展形势政策教育。紧紧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决守好三条生命线、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持续做好调转增融“四篇文章”,争当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排头兵等重要决策部署,重点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市委五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及时传达学习区市党委重要会议活动、重要文件精神,引导党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市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四)强化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学习《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强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学习宣传“时代楷模”、优秀共产党员等先进典型,鼓励广大党员干部讲好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共产党员的故事,激发党员爱岗敬业、爱党爱国热情。

  (五)深入开展知识技能教育。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中央、区、市三级纪委全会精神,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结合“八五”普法工作,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委机关“能力素质提升年”和“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激励干部比能力、比奉献、比作为、比担当,在推动事业发展中担当新使命,创造新业绩。

  三、方式方法

  (一)突出重点,分类施教。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持续推进“三强九严”工程等重点工作,分类分层开展教育培训。对基层党组织书记,积极参加市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培训;对党务工作者,重点围绕机关党建基本理论、业务知识、操作规范等方面开展教育培训,把党务干部培养成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建工作的内行人、干部职工的贴心人;对新党员,重点开展党的基本知识、党性党风党纪、党的优良传统等教育培训,强化思想入党,着力提升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对青年党员,要进行系统理论教育和严格党性锻炼,引导他们传承红色基因、培养奋斗精神、练就过硬本领;对老党员,重点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形势政策、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教育,引导保持革命本色,进一步发挥传帮带作用。

  (二)形式多样,注重实效。一要抓实日常学习。依托“三会一课”、组织生活等方式,坚持集中学习和研讨相结合,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相结合,线上和线下学习相结合,对党员开展经常性的学习教育,确保党员学习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二要坚持以上率下。党员领导干部采取理论中心组学习、举办读书班、专题学习研讨、讲专题党课等形式,以上率下,在学党史、讲党史、懂党史、用党史上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三是注重现场教学。充分利用区市党性教育基地资源,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红色教育资源,通过开展入党宣誓、过“政治生日”、唱诵红色经典、精品党课大赛、党史知识竞赛、党史宣讲等党史学习教育,增强党员教育培训的吸引力、感染力;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剖析身边的反面典型,以案说法、以案明纪。四是强化考核评估。落实“双测双促”机制,突出党史学习教育,分层分级开展党的理论、党史和业务知识测试,通过日常考测、逐级考测、随机抽测、竞赛检测等形式,坚持季度测、半年考,全年开展1次能手评选活动,激发党员学习热情。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党员教育培训安排部署开展工作,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纳入书记抓党建“四个清单”和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职责考核等,精心组织、全面推进,确保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落实制度,加强管理。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要立足实际,建立健全党员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和宁夏干部教育网络培训学习,严格落实“双测双促”、党员“积分制”管理、在职党员联系帮扶离退休党员,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机制,分年度组织50%以上党员干部,参加党校等教育基地集中培训3天以上,确保到2023年党员轮训达到全覆盖。

  (三)优化作风,强化督查。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要发扬马克思主义优良学风,注重实际效果,力戒形式主义,防止浅尝辄止,引导党员干部沉下心来学、联系实际学,学出坚强党性、学出信仰担当。同时,落实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切实保障教育培训工作有序推进。机关党委将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督查检查结果其作为党支部和党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吴忠市党性教育基地联系方式

  1.党员党性教育基地——市委党校

  联系人:徐兴红      联系电话:15379514169

  2.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盐池革命烈士纪念园

  联系人:李景文      联系电话:13037922099

  3.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全国国家国防教育基地、

  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同心红军西征纪念馆

  联系人:宋登勇      联系电话:13139555025

  4.吴忠党风廉政教育基地

  联系人:吴春春      联系电话:0953-2039161

  5.实践锻炼教育基地——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联系人:余金灵      联系电话:1899533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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